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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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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

(2018年8月修订)

广州产权交易所(下称本所)受委托以公开市场方式组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动。为确保本次竞价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制定本《竞价指引》。广州安利车务20210874334e43.jpg

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在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竞价指引》,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竞价指引》的一切约定,并愿意按照本《竞价指引》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一、竞价标的

本所受托组织竞价的每期广州市中小客车普通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增量指标)。1个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二)已按照本《竞价指引》第四条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报价低于保留价的,其报价无效。

四、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时间

已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并以达账为准(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方式、账号及要求

1.竞买人可选择在线或非在线两种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1)在线支付形式

竞买人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应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下称竞价系统),进入“缴付竞价保证金”页面进行缴付(详见《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系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操作指南》)。

(2)非在线支付形式

竞买人采取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方式缴付,其中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不得采用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非在线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如果竞买人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采取非在线支付形式的竞买人应按规定,以竞买人名义向本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3.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要求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以下简称申请编码)。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

(3)通过现金缴付的,应在中国银行指定机构(具体营业网点见附件)办理,在缴款时须在现金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同时,竞买人应在中国银行开立退款账户或提供其他银行的退款账户。如竞买人提供其他银行退款账户的,还应准确填写《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申请》(可在竞价系统打印),并载明以下信息:竞买人名称、申请编码、退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退款账号、手机号码。

4. 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所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

1.竞买人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后,可即时通过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符合规定的,竞买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合格后,通过竞价系统激活竞价帐号,参与竞价。

2. 竞买人采取非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应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后,通过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查询时,若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符合规定的,竞买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合格后,通过竞价系统激活竞价帐号,参与竞价;若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不符合规定的,竞买人应按照以下不同情况,对应办理相关事宜:

(1)本所自每期竞价保证金缴付起始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起,在竞价系统公告存疑保证金名单。此后,存疑保证金名单于每天13:00时予以更新,更新截止日至竞价保证金缴付截止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竞买人应在该名单中查找是否有本竞买人名称。若有本竞买人名称的,竞买人应凭相关资料,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具体信息查询、更正营业网点见附件)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手续。竞买人只有1次更正机会,信息更正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为竞价保证金缴付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若竞买人在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办理信息更正手续而使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若竞买人为单位的,办理信息更正手续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申请》原件(可在竞价系统打印);

②竞买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⑤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⑦竞买人的申请编码(网上打印件);

⑧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上述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若竞买人为个人的,办理信息更正手续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申请》原件(可在竞价系统打印,竞买人应在办理信息更正手续时现场签名);

②竞买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③竞买人的申请编码(网上打印件);

④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上述文件均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并同时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查询时,若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不符合规定,且在竞价系统存疑保证金名单查找不到本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应尽快与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联系,确认款项划出情况。

(四)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已缴付竞价保证金但未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本所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已按照本《竞价指引》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本所于成交价款结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买受人未按照本《竞价指引》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所按照有关规定将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划入财政专户。

3.竞价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已缴付竞价保证金但未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

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竞价日;买受人已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结清成交价款截止日。

4.竞买人以在线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本金按原支付渠道退回,利息退还至竞买人填写的利息退还银行账户。竞买人以非在线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按以下方式退回:竞买人以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回原划款账户;竞买人以现金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5.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应当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系统中的竞价保证金退款不成功名单公告中查询相关情况,并按照该公告的指引办理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手续。

6.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竞买人原划款账户所需的手续费用无须竞买人承担。

五、竞价时间及方式

(一)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从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日当天上午9:00时起至下午15:00时止,连续竞价6个小时(具体竞价日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二)竞价方式及入围价格、成交价格确定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有效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可以报价1次,并可对其报价修正2次,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

竞价系统在竞价日当天上午11:00时和下午13:00时分别公布当前平均价格(在当前报价中,将竞买人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剔除排名靠前10%和排名靠后10%的竞买人人数及其对应有效报价后,以剩余80%竞买人人数及其对应有效报价总额计算出平均价格,计算数据按四舍五入取整),竞买人应对其报价自我评估风险并承担责任。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确定买受人。按当次增量指标投放的数量所对应的报价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买受人中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当次竞价入围价格。该入围价格档若存在多人的情形时,则采取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该档买受人。

买受人的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竞价时间截止,本所将按照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并通过竞价系统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竞价活动的时间、竞买人的报价和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为准。

六、竞价程序

(一)申请登记。竞买人向指标管理机构申请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二)缴付竞价保证金。已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向本所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资格激活及网上报价。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竞价资格激活,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可通过有效编码登录竞价系统查看成交结果。

(四)结清成交价款。

1.买受人自竞价成交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在广州地区的营业网点,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

2.买受人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因买受人跨行缴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果买受人不按本条第(四)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由代收银行向其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五)获取指标证明文件。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七、特别约定

(一)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竞价指引》中的全部规定及要求,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已经知晓本次竞价活动的目的、内容及要求,认同、遵守本《竞价指引》的全部规定及要求,并承担相应的后果、责任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竞价系统因下列原因无法正常运作时,本所将暂停竞价活动,并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1.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服务中断或延迟;

3.导致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作的其他原因。

(三)若因竞买人自身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其无法正常报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竞买人承担,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2.未及时关注本所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及活动变更信息的。

3.因竞买人电脑或者网络原因,导致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的。

4.竞买人不按规定,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的。

5.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

(五)竞买人应对其手机号码、竞价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竞买人有效编码、手机号码、竞价密码登录竞价系统的,其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均由该竞买人承担。

(六)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所。

(七)在竞价活动中,为维护公共资源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竞价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竞价的各方当事人在竞价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所依法对竞价保证金进行监管,不承担监管过程产生的除资金安全监管责任以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九)本所对本《竞价指引》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流程图》

2.《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系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操作指南》

3.《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流程图》

4.《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报价操作指南》

5.《中国银行指定办理竞价保证金现金缴付及信息查询、更正营业网点》

6.《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名单》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业务常见问题答疑

1.谁承担竞价活动的实施工作?
   答: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广州产权交易所受托承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2.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动的流程?
   答:
     1)阅读竞价指引
     2)增量指标申请(竞价),每月申请截止时间为8日(含8日)
     3)缴付保证金
     4)查询保证金
     5)资格激活
     6)网上竞价
     7)打印缴款通知书
     8)结清成交价款
     9)获取指标证明文件

3.如何满足参与竞价条件?
  答:申请办理增量指标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1)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2)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3)经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4.如何申请参加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
  答:参加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动,可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jtzl.gzjt.gov.cn)网上申请或者通过电话预约(预约电话:96900)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时申请类型需选择竞价。
注:每月8日前(含8日)提出的增量指标申请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增量指标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5.每期增量指标竞价活动的申请截止时间?
  答:《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增量指标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所以当月8日前(含8日)提出增量指标申请的(首次申请或重新申请),参加当月活动,当月8日后(不含8日)提出增量指标申请的(首次申请或重新申请),参加次月活动。

6.个人同一个月内能否同时参加摇号和竞价?
  答:《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1个编码每期配置只能对应1种增量指标类型和1种指标配置方式。

7.个人用户,之前参加摇号,现在想参加竞价,如何操作?
  答:1)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jtzl.gzjt.gov.cn),右上方“我要登录”,凭手机号和密码登录用户中心;
  2)进入申请表(位置:用户中心,<增量指标>区中的操作<申请表>)
  3)进入申请表后,申请状态处于“新申请”或“审核通过”的,需先操作申请表右上方<取消申请>,确认取消申请后,系统自动返回<用户中心>;
  4)再次点击<用户中心>—<增量指标>区中的操作<申请表>,进入申请表;
  5)进入申请表后,申请状态处于“申请已取消”,操作申请表右上方“重新申请”,确认相关信息及申请类型选择为竞价后提交申请。
注:每月8日前(含8日)提出的增量指标申请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增量指标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且每月21日(含21日)起至当月摇号结束前无法操作“取消申请”和“重新申请”。

8.符合什么条件才有资格参与指标竞价?
  答:申请办理增量指标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1)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2)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3)经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9.《竞价通告》什么时候发布?发布什么信息?
  答: 1)《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每月15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通告》。《竞价通告》一般每月10日左右会发布。
     2)《竞价通告》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报价和缴款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10.每月什么时候进行竞价?
  答:每月25日组织增量指标竞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竞价时间为09:00至15:00(连续6个小时)。
  
   11.何时缴付竞价保证金?
  答:申请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当期《竞价通告》规定的时间完成竞价保证金缴付。
  
   12.可否委托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答:采用非在线支付形式的,竞买人不得以他人名义代付竞价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本人名义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付竞价保证金。
  
   13.可通过哪些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答:竞买人可选择以下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1.在线缴付:支付宝、微信、网银;2.非在线缴付: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仅限于个人)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14.竞价保证金可否分次缴付?
  答:竞买人必须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企业竞买人获得多个申请编码的,一个申请编码单独对应缴付一次竞价保证金。
  
   15.非在线缴付竞买人在填写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非在线缴付竞买人在填写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竞买人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和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或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以下简称申请编码)。
  2)竞买人通过现金缴付的,应在中国银行指定机构办理,在现金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同时,竞买人应在中国银行开立退款账户或提供其他银行的退款账户。如竞买人提供其他银行退款账户的,还应准确填写《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申请》,并载明以下信息:竞买人名称、申请编码、退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退款账号、手机号码。
  
   16.如何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答: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网址:http://www.gzqcjj.com)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注意:
  1)在线缴付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完成后立即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2)非在线缴付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起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17.查询竞价保证金时显示"竞价保证金不符合规定"时如何处理?
  答:竞买人应在竞价系统公布的存疑保证金名单中查找是否有本竞买人名称。若有的,竞买人应凭相关资料,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手续;若没有的,竞买人应尽快与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联系,确认款项划出情况。

18.8日后(不含8日)在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修改了手机号,对竞价是否有影响?
  答:竞价系统的“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和“资格激活”功能只验证并将短信推送到截止当月8日(含8日)所登记的手机号,如届时截止当月8日(含8日)所登记的手机号无法接收短信,将无法使用“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和网上“资格激活”。

19.广州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系统相关功能已开放或信息已发布,但无法操作或看不到更新后的信息,如何处理?(如:“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已开始,操作时提示“本月活动缴付已结束,下月活动尚未开始!”)?
  答:
  电脑端:建议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操作,并删除浏览器的“浏览历史记录”,删除浏览历史记录后重新打开浏览器进入竞价系统操作
  注1:删除方法:浏览器菜单栏—工具—Internet选项—浏览历史记录—删除—删除;
  注2:若使用360浏览器,请将浏览器模式切换至兼容模式;
  移动端:请尝试刷新页面或者关闭浏览器后重新打开广州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系统操作,如还无法操作的,建议更换浏览器。

20.是否收到短信才去缴付竞价保证金?
  答:针对截止当月8日前(含8日)已提出增量指标申请,申请类型选择为竞价的竞买人,系统会推送短信提醒缴付保证金,但系统无法百分之百确保提醒短信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为避免您的手机收不到提醒短信而错过保证金缴付,请按照发布的《竞价通告》规定时间及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21.每月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能否提前缴付?
  答:每月竞价保证金只能在当月《竞价通告》规定时间才能缴付,无法提前缴付。
   1)“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接收账户在每月《竞价通告》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开放,其余时间处于冻结状态;
   2)广州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系统的“在线缴付”-‘缴付竞价保证金’功能在每月《竞价通告》规定的时间内开放,其余时间该功能处于关闭状态;
  注:若当月8日前(含8日)前已提交增量指标申请,申请类型为竞价,请按当月《竞价通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缴付保证金。

22.增量指标申请表(竞价方式)显示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是否等审核结果出来后再缴付保证金?
  答:增量指标申请表审核跟保证金缴纳是两个独立流程,
  在资格审核结果公布(23日)前可按当月《竞价通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先缴付竞价保证金;
  若等资格审核结果公布后再决定是否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届时只能通过竞价系统“在线缴付”进行缴付,而“在线缴付”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竞价日前两天的17:30分截止(不区分工作日),若错过缴付时间导致没有成功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当月竞价活动将无法参与;
  若竞价保证金缴付后符合规定,当月23日申请表审核通过,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则可进行资格激活参与当月竞价活动;
  若竞价保证金缴付后符合规定,当月23日审核不通过,无法参与当月竞价活动,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划出保证金本息;

23.什么叫“在线缴付保证金”?什么叫“非在线缴付保证金”?
  答:
  1)“在线缴付保证金”是指竞买人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的‘缴付竞价保证金’功能,凭申请编码及注册手机号验证信息后进入到缴付界面进行缴付保证金的方式;
  2)“非在线缴付保证金”是指(个人和单位)竞买人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或个人竞买人携带资料到指定中行进行现金缴付的方式。

24.使用“在线缴付”—‘缴付竞价保证金’功能时输入申请编码、手机号码、系统验证码操作‘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提示‘您输入的申请编码或手机号码有误’?
  答:系统提示“申请编码或手机号码有误”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1)输错申请编码,请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jtzl.gzjt.gov.cn)进入用户中心或进入增量指标申请表内核实申请编码是否有误;
  2)输入的手机号码为非注册时的手机号(需输入截止当月8日(含8日)申请所登记的手机号,在管理信息系统8日后(不含8日)修改的手机号在当期竞价系统中不生效)。
  3)输入的申请编码不属于当期竞价编码(即没有在当月8日(含8日)前提交申请类型为竞价的增量指标申请)。
  
   25.“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时,能否通过他人名义在线代付保证金?
  答:竞价系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并无规定不能代付,但竞买人需要和代付人约定好保证金本金以及利息的处置问题以免发生纠纷。由于代付产生的问题,我所一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26.“非在线支付”能否使用他人名义账号缴付竞价保证金?
  答:竞价保证金需使用竞买人本人名义账户进行缴付,不能由他人代付。竞买人应以本人名义账户一次性将竞价保证金2000元指定账户,并按规定填写13位数的申请编码。

27.在非规定时间将款项(例如保证金)缴付至“非在线支付”保证金接收账户,怎么办?
  答: 1)广交所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即保证金接收账户)只有在规定时间开放,其余时间处于冻结状态。若市民在非规定时间缴付款项至该账户,款项无法缴入,一般是转账失败或即时原路返还。
  若款项已经转出但没有返还,请咨询汇出银行返还时限或自行查询银行账单流水。
     2)符合当期竞买人且当期保证金缴付时间未到,建议届时按当期《竞价通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缴付保证金及查询缴付情况;
     3)若当期保证金缴付期间已过,建议参与下期竞价,留意增量指标申请表是否符合参与下期竞价活动,留意下期《竞价通告》并按规定时间及方式缴付保证金及查询缴付情况;

28.竞买人为个人,“非在线支付”方式现金缴付竞价保证金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答:非常抱歉,此业务不能代办。竞买人应凭相关资料,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手续。

29.竞买人为个人办理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业务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答:非常抱歉,此业务不能代办。竞买人应凭相关资料,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手续。

30.竞价保证金以达账时间为准,关于“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功能,银行保证金数据每个工作日更新是否有达账限制?
  答:“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每日22时之前达账的保证金可在第二日(工作日)下午13时之后进行查询,每日22时之后达账的保证金可在第三日(工作日)下午13时之后查询。
  
   31.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者银行柜台转帐缴付保证金时,转账界面或银行系统的备注/用途/附言栏无法填写完整的13位申请编码信息,如何处理?
  答:若该银行系统无法填写或发送完整完备的13位申请编码,保证金缴付到账后将不符合规定,建议通过“在线支付”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若确需通过“非在线方式”缴付的,请更换缴付银行,并确保汇出银行能完整完备的发送13位申请编码信息。

32.在网上银行转账缴付保证金后,请问如何获得缴款凭证?
  答: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完成后,会有界面显示汇款信息,竞买人需要自行打印或联系转出银行要求提供,作为缴款凭证。

33.资格激活时,输入“申请编码+手机号码和页面验证码”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后,页面提示“您还没有缴付保证金”?
  答:若当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缴款时间未截止,请尽快缴付竞价保证金,缴付符合规定后再进行资格激活。

34.资格激活时,输入“申请编码+手机号码和页面验证码”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后,页面提示“申请编码或手机号码错误或没有审核通过”?
  答:出现此提示一般原因为:
  输错申请编码,请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jtzl.gzjt.gov.cn)进入用户中心或增量指标申请表内核实申请编码是否有误;
  增量指标申请表审核不通过,请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jtzl.gzjt.gov.cn)进入用户中心或增量指标申请表内核实审核状态是否审核通过;
  若申请编码正确且增量指标申请表审核通过、保证金缴付符合规定,则原因为所输入的手机号非截止当月8日(含8日)所登记的手机号码;

35.竞价采取何种方式?
  答: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应自行选择竞价终端进行报价。
  
   36.如何激活资格参与报价?
  答:竞买人应在竞价前登录竞价系统,点击资格激活按钮,在资格激活界面输入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在输入手机验证码并设置竞价密码后,进行资格激活。若竞买人收不到手机短信激活码的,可前往广州产权交易所客服中心,进行现场激活。资格激活后,竞买人在竞价时间自行登录竞价系统,输入有效编码和竞价密码进行报价。
  
   37.如何查询报价是否成功?
  答:通过竞价系统的“修改报价”功能,输入申请编码、竞价密码及系统验证码后,点击“获取上次报价信息”则可查询之前的报价情况。
  
   38.如何确定买受人及成交价?
  答:竞买人按规定参与报价,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按当次增量指标投放的数量所对应的报价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买受人中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当次竞价入围价格。该入围价格档若存在多人的情形时,则采取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该档买受人。买受人的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39.如何查询成交结果及相关成交信息?
  答: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可通过有效编码登录竞价系统查看成交结果。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将公布最低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40.本月指标竞价没有入围,保证金能否保留到下一期?
  答:保证金无法保留到下一期,没有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本期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划出。若需要参加下期竞价,若有效编码在有效期内不需再次申请,只需要按下期《竞价通告》规定的时间重新缴付保证金,重新进行资格激活和报价。
  
   41.是否收到短信才去结清成交价款?
  答:系统针对本月竞价入围的买受人会统一发送短信提醒结清成交价款,但系统无法百分之百确保通知短信可发送到您的手机;为避免您的手机收不到提醒短信而错过结清成交价款,请您在竞价结束后及时查询竞价结果,若成为买受人,请按当月《竞价通告》规定的时间打印缴款通知书及办理结清成交价款业务。
  
   42.结清成交价款时是减去保证金金额,只需结清余款还是全额结清?
   答:您需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成交价款是以您的最后成交价格为准,当您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后,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会退还。

43.结清成交价款时,《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内收款人没有填写开户行及账号,是否缴付到保证金的账号?
   答:不是。成交价款是直接缴付到广州市财政专户,没有具体账号,《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不需填写任何信息,请勿错缴至保证金账户。

44.结清成交价款期间将成交价款缴付至保证金接收账户,怎么办?
   答:1)广交所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只有在规定时间开放,其余时间处于冻结状态。在非规定时间缴付款项至保证金接收账户,款项无法缴入,一般是转账失败或原路返还;
   2)若款项已经转出,由于保证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款项无法进入我所账户,请咨询汇出银行款项具体返还时限,并在指定时间内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

45.结清成交价款能否代办/能否用他人银行卡?
   答:1)线下结清成交价款时请打印并携带《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指定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由于结清成交价款业务属于银行代收业务,每家代收银行要求不一,能否代办问题请咨询对应的代收银行,按照银行要求办理缴款手续。
     2)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并无规定不能代付,但买受人需要与代付人约定好成交价款的的处置问题以免发生纠纷。由于代付产生的问题,我所一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46.如何查询是否已结清成交价款?
   答: 1)线下结清成交价款的,由代收银行提供《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作为结清凭证。
      2)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再次进入缴付界面输入缴款通知书编号,若页面提示“此缴款通知书已经收款”则代表已结清。

47.报价已入围,没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能否再次参加竞价?是否需要再次申请?
   答: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买受人未按照《竞价通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如您取得的有效编码在有效期内,并且您需要继续参与次月竞价的,则您在根据次月发布的《竞价通告》规定重新缴付竞价保证金和重新办理竞价资格激活手续后,可以参与次月竞价。

48.通过竞价方式获取增量指标,指标逾期未使用有什么后果?
   答:个人或单位通过竞价方式获取的增量指标逾期未使用的,指标作废,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若市民符合申请增量指标相关条件,可继续申请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活动。

49.竞价保证金什么时候退?怎么退?
   答:1.已缴付保证金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以及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指标《竞价通告》为准)退还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其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已按《竞价指引》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于成交价款结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指标《竞价通告》为准)退还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买受人未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增量指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所按照有关规定将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划入财政专户。

50.竞价保证金如何计算利息?
   答:竞价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已缴付竞价保证金但未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竞价日;买受人已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结清成交价款截止日。

51.如何结清成交价款?
   答:1、买受人自竞价成交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或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方式一次性缴付成交价款,指引如下:
线下结清成交价款:
     通过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受人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因买受人跨行缴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在线结清成交价款
     买受人可通过以下网上方式结清成交价款:
     (1)非税缴费平台方式
     访问广州市财政局官方非税线上缴付渠道:“广州财政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网址为http://fswsjf.gzfinance.gov.cn/ops/),按照平台提示缴付成交价款。如需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请缴费后3个月内到相应银行打印。
     (2)微信方式:
     方式1:打开微信手机应用-添加微信公众号“非税缴费”-“非税服务”-“非税缴费”,如需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请缴费后3个月内到建设银行打印。
     方式2:打开微信手机应用-添加微信公众号“代理财政缴费”,如需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请缴费后3个月内到工商银行打印。
     (3)支付宝方式:打开支付宝手机应用-点击“城市服务”-搜索“非税缴费”,如需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请缴费后3个月内到建设银行打印。
     2、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2.如何获取竞价的增量指标证明文件?
   答:买受人结清成交价款后,按《竞价通告》规定时间通过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jtzl.gzjt.gov.cn)进入用户中心自行下载打印或者预约(预约电话:96900)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53.通过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有效期是多长?到期能否延期?
   答:《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增量指标有效期12个月。指标无法延期,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54.获得了指标文件,如何上牌?
   答:获取指标证明文件后,指标业务已结束,关于上牌的相关问题,请咨询车管所,



附件: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业务受理点一览表

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业务受理点一览表

序号

区域

受理点

地址

办理时间
节假日休息

备注

1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广园中业务点(1、2、3、4、5号窗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2楼办证大厅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固定业务点

2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萧岗业务点(1、2、3号窗口

广州市白云区萧岗大马路521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临时业务点

3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下塘西路业务点(7、8、9号窗口

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861

周一至周五8:30--17:30

临时业务点

4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岑村业务点(16号窗口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18号安利检测站综合业务厅1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临时业务点

5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沙太业务点(1、2、3号窗口

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侨乐新村712

周一至周五8:30--17:30

临时业务点

6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赤岗业务点(1、2窗口)

广州市海珠区赤岗石榴岗路信步中街21号铺1

周一至周五8:30--17:30

临时业务点

7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东晓路业务点(4、5、6窗口

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262

周一至周五8:30--17:30

临时业务点

8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周门业务点(1、2号窗口

广州市荔湾区周门西街8号之三一楼

周一至周五8:30--17:30

临时业务点

9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镇东业务点(1、2、3号窗口

广州市黄埔区镇东路351

周一至周五8:30--17:30

临时业务点



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组字〔2019〕42号)规定,按照《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申报指南》要求,经个人申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审核等流程,现对2020年9月份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通过现场审核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如有个人及单位对审核名单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未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公示期7天)。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8楼


联系邮箱:rcb @ gz.gov.cn


联系电话:020-83517181


邮政编码:5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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